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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猪生产的新模式

鏃堕棿:2011-02-18 | 鏉ユ簮:三农致富经

   控制母猪总数,推动实行“母猪饲养配额制”

  母猪数占存栏猪数的比例过高是造成猪价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国母猪数占存栏猪数的比例一直在9.4%以上(正常为8%左右,如低于8%,猪价有可能上升),这是造成猪价下跌的重要原因。国家应从宏观上控制母猪总数,对各省、县、区采用“指定配额,超额罚款”的方式(像欧盟对荷兰发展奶牛的控制一样),实行“养殖许可证”与“上岗资格证书”制度。

   目前,要实行这个制度尚有许多困难,因为我国还没有“母猪养殖许可证”制度,农民养什么母猪,养多少,没有任何限制。《畜牧法》第39条规定,只要“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志代码”就可养猪。因此,要采用“指定配额,超额罚款”的方式,必须先有一定的配套措施。如鼓励各地养猪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成立“养猪合作社”或“行业协会”,淘汰小的养猪农户。然后由政府给以“配额”,在政策上给以优惠,最后逐步实行“母猪饲养配额制”。这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畜牧龙头企业和“养猪合作社”拉长产业链,或实行强强联合

   目前,我国真正实现“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养猪生产联合企业极少。国家应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或实行强强联合,或与各种形式的“养猪合作社”或“行业协会”联合,向更大更紧密的方向发展,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条件的“养猪协会”在联合多家养殖专业户的基础上,也可自己办一个中等规模的肉品加工厂(委托大的肉联厂代屠宰),年加工能力在1万头~3万头(日加工40头~80头)肉猪,生产冷却肉、小包装分割肉或加工熟制品。

   建立新型的生猪养殖点和养殖区,实行全封闭饲养,防止猪病毒性传染病的蔓延

   控制活猪(包括病猪与健康猪)的流动是所有传染病防治策略中的首要措施。改革活猪的流通体制,改活猪流通为猪肉流通,提倡“集中屠宰,就近屠宰”,减少或禁止活猪(除种猪外)流通。减少屠宰点,把全国的屠宰场从现有的3万多个再进一步减少。大力发展年屠宰50万头~100万头的中型屠宰场和年屠宰100万头以上的大型屠宰场。这是控制全国猪的主要传染病的最好方法,但实行起来有很多困难。在目前无法改革我国活猪流通体制的情况下,建立新型的生猪养殖点和养殖区,实行全封闭饲养,是防止猪病毒性传染病蔓延的另一有效方法。

   “新型生猪养殖点”不同于近年提倡的“养殖小区”。旧的“养殖小区”的做法是把多家养猪专业户的猪圈集中在一个小区,虽然人畜分离了,但仍然各人养各人的猪。

   “新型生猪养殖点”的做法是养殖点仍然离开农村居民点,但它是一个独立的封闭小院,一家饲养50头左右的母猪,2头公猪,自繁自养,年出栏1000头左右肉猪,全封闭饲养,活猪只出不进。在相隔1公里~2公里处或更远,再搞一个“生猪养殖点”,这样可防止相互交叉感染。如此多点分散,形成一个养殖区或专业村。若再加上沼气生产或肥料加工厂,则可实行生态循环。当然,养殖点的规模大小,应根据当地情况来决定。在条件较差的地区,一个养殖点的规模可小一些,如母猪养5头~10头,年出栏肉猪300头~200头。但必须做到养殖点是一个独立小院,不要与其他农户合在一起。如果只养肉猪则要坚持从一家健康的繁殖场进猪,不能从多家繁殖场进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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