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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岂能把养猪产业赶尽杀绝?

鏃堕棿:2012-12-23 | 鏉ユ簮:东方网

  12月20日,深圳市违法养殖整治工作现场会在光明新区举行,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光明新区的相关做法和经验。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今天的深圳不适合养猪,合法的养猪户也要通过产业转移搬离深圳。(12月21日《深圳特区报》)

不可否认,养猪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对城市环境确有一定的影响。政府采取措施规范养猪行为,对违法养殖户进行清理,对养猪污染进行综合治理,我完全赞成。但是如果政府因为养猪造成的污染问题就全市“一刀切”禁止养猪,连合法的养猪户也要搬离深圳。显然没有说服力。《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深圳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法律、政策依据何在?
表面上看,深圳全面禁止养猪,能节省一定的土地资源,城市环境能够得到改善,城市形象能得到提升。但是,全市禁止养猪以后,生猪供应完全依赖外援,在物流成本与养猪成本不断上涨的语境下,普通百姓还吃得上价格不贵的猪肉吗?这个问题显然不能回避。政府如果没有对猪肉供应等基本民生问题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的话(比如,加强区域合作,对猪肉经营给予政策扶持,给困难百姓发放副食补贴),仓促禁止养猪,就有搞拍脑袋决策的嫌疑。在我看来,政府决策应该综合权衡利弊,兼顾民生利益。

虽说当前物价指数逐步回落,肉价比较平稳。但是观照物流成本与饲养成本上涨的现实,从长远来看,猪肉价格依然保持上涨态势。如果深圳在环境保护的名义下全市禁止养猪,外面生猪不愿意进来,或者说肉价继续上涨,如何保证百姓餐桌上有猪肉?

我们不妨回过头看吕锐锋副市长摆出的“深圳不适合养猪”的理由:深圳的土地承载力难以为继,城市开放度、排污总量和汽车保有量等等让深圳不堪重负。但是,无论从危害性还是治理成本的角度考虑,养猪污染显然无法与庞大的工业污染相提并论,养猪占用土地资源不能与高尔夫、房地产项目相比。何况,养猪污染物是很好的农家肥料,还可以进行生态综合利用。
更值得追问的是,养猪对深圳有污染,占据了城市土地,难道其他地区养猪就没有污,不占用土地了吗?如果全国各地都像深圳这样对养猪产业赶尽杀绝,怎么办?按照“什么污染环境就禁止什么”的逻辑推算下去,是否所有的工厂关闭,所有的餐饮企业停业,百姓要控制吃喝拉撒的生理需要呢?

与房地产、工商业项目相比,养猪业或许不能为城市创造多少经济指标,但值得思考的是,地方发展经济的目的又是什么?仅仅是为了GDP政绩,还是为了改善民生?其实,把经济指标与民生利益放在同一架天平上时,孰轻孰重,并不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政府怎能把养猪当作额外的污染负担呢?

总之,城市不能为了环境卫生的面子与GDP指标的增长,忽视民生利益。出台禁令一要依法办事,二要体恤民生。即使深圳要搞制度创新,在出台养猪禁令之前,也要充分征询民意,取得民意支持,对养殖农户利益与猪肉供应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周到的制度安排。否则,就没有理由说“深圳不适合养猪”,把养猪产业赶尽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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