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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骗局之:梅花鹿养殖

鏃堕棿:2012-02-11 | 鏉ユ簮:未知


炒种陷阱下梅花鹿成灾

接到养殖户的集体上访投诉后,湖南省湘潭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由市委相关领dao牵头迅速成立了专案组。“湖南国鹿公司发展的205户养殖户遍布全省,收取的所谓梅花鹿种苗押金款超过1700万元。”湘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文秋山接手案子一周后,就发现目前账面上“已经没钱了”的湖南国鹿公司是个巨大的资金黑洞。“拘留到案的公司股东冯述奇、韩布如、刘元辉、文丽等人原来多数是农民,除了30来户养殖户全部或部分兑现了本金外,绝大多数人的投资打了水漂。”

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养鹿户戴国安(左)正在向乡村两级干部诉苦,2002年6月她花5.7万元从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买回三头梅花鹿后,发现公司“两年能回本,否则给与赔偿”的承诺是一场骗局。

湘潭县响水乡乐塘村养鹿户戴国安正在向记者展示他的驯养许可证,2002年6月她花5.7万元从湖南省国鹿产业发展公司买回三头梅花鹿后,发现公司“两年能回本,否则给与赔偿”的承诺是一场骗局。

无独有偶,富民公司的养殖户陆续得到消息,从各地赶赴湘潭,少数养殖户甚至开始动手抢拿公司的空调等资产。为防止大规模哄抢,9月22日,湘潭有关方面紧急对富民公司实物资产清理和查封。据办案人员介绍,富民公司实物资产除了一些陈旧办公设备,只有一些标价1600多元一瓶的“人头鹿”酒。从9月底前被控制的富民公司银行账户(包括一个私人账号)看,现金存款也去向不明。

“据调查,湖南从事梅花鹿养殖的公司很多。湘潭市的富民公司甚至在福建、湖北等省还开了分公司。”文秋山介绍说。而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仅在湖南省从事梅花鹿养殖的公司就有31家,其中10多家开展所谓公司+农户的联营养殖,全省养殖户办理了证件的有500多户,登记存栏梅花鹿15000至18000头。由于多数养殖户未登记、办zeng,湖南泛滥成灾的梅花鹿养殖总数可达数万头,沉淀其中的资金以亿计。

据了解,湖南国鹿公司曾通过媒体大张旗鼓地宣称要利用鹿茸、鹿角等鹿产品建立3个亿元级的梅花“国鹿”公司不过是投资参股390万元办了家槟榔厂。

记者在地处湘潭市内的“国鹿槟榔厂”看到,厂里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工人在进出。“现在全厂只有几十个人上班。”厂内一位职工对记者说。专案组一位干部认为,“国鹿槟榔亿元产业”是个资本神话。“这家厂子使用如买一送一兑现奖票等不正当竞争手法,不仅没有挤垮对手,反而把自己赔了进去。”从今年年初开始,国鹿公司这类企业在无限制地发展养殖户、收取巨额种苗款后,下游增值产品没有市场,资金链断裂,合同上的承诺自然变成了一纸空文。

如果说国鹿公司的养殖户还可能从“国鹿槟榔厂”收回一点血本的话,富民公司的财务黑洞就显得更加“吃人”:公司一直采取现金进出的方式运转资金,没有一个像样的账目,甚至没有几张合规的单据,公司往来账、开户行账号上基本没有大笔资金往来,巨额资金已去向不明。“所谓人头鹿酒根本没有市场,1600多元/瓶的价格、数百万元的销售基本属于虚构。”一位办案干警说。

湘潭市雨湖区委、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对国鹿公司的有关问题展开调查后的报告显示:“国鹿公司利用农民追求高额利润的心理来吸引农民加入,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明显存在套取养殖户押金的欺诈行为;从公司现在的资金运作状况看,国鹿公司将养殖户的押金挪作他用,并且在没有产业基础作支柱的情况下,承诺以高于市场价格回收产品,严重背离了市场经济规则,出现巨额亏空,导致合同不能兑现,属于严重的坑农事件;从内部反映了解的情况看,国鹿公司虚假注册、随意抽走注册资金的行为明显违反《公司法》,属经济犯罪行为。”

湖南省新宁县是中国“北鹿南养”科研项目最早取得成功的地区。“黄金牧场等地养殖的梅花鹿有3000头左右,但最好的梅花鹿幼仔价格也不会超过5000元/头。”新宁县县委书记鞠晓阳对数万元一头的梅花鹿价格感到不可思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一位干部痛心疾首地告诉记者,像国鹿公司这样的行为完全是风险巨大、可能诱发社会动荡的“炒种”行为。“就是高价卖种苗,收取钱财后逃之夭夭,根本没打算靠产业赚钱。普通梅花鹿幼仔的价格实际上只有2000至3000元/头,炒种行为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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