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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农业介绍及农业农场化模式

鏃堕棿:2014-09-09 | 鏉ユ簮:土地资源网


  发展农业的政策措施

在西欧各国中,法国是历来比较重视农业发展的国家。战后,由于法国丧失了原有殖民地,同时因加入了欧洲共同本,在共同体内法国农产品居于优势,因此对农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所采取的主要政策和措施如下:

  一、土地集中政策:

战后,法国政府制定了土地改组政策,通过建立“土地整治和乡村企业公司”等手段,加速了土地的集中,促进了资本主义大农场的发展。法国《农业法》还规定,国家可以高价收买“没有生产力农户”的土地,卖给大土地经营者或工业企业家去经营。到1965年,已有400多万公顷土地被合并。为了加速农业用地的集中,法国政府于七十年代又作出了对农民发放终生养老金的决定,促使44万老年农民离开农业,仅此一项就集中了900多万公顷的土地,相当于全部农用土地的四分之一。据统计,全国农场数从1955年的226.57万户减少到1977年的118万户。20公顷以下的小农户从1955年的181.32万户减至1977年的80.61万户,20年内减少了一半以上。而同期50公顷以上的大农户则从9.51万户增至13.88万户,即增加了46%。全国农户平均拥有的耕地面积由1955年的14公顷增至1975年的21.3公顷。法国从1960—1970年间有约260万公顷土地从20公顷以下的农场转入20公顷以上的农场。1975年,50公顷以上的农场,虽只占农场总数10%,但却占土地面积的40%。与此同时,垄断资本通过农工商综合体和农业合作社,把几乎所有的农场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法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已改由大农场、大企业和合作社所组成。所以法国农业现代化政策,实质上是扶植大农、排挤和消灭小农的政策。广大中小农户纷纷破产。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阶级矛盾的尖锐化,为了避免社会动荡而影响垄断资本的根本利益,不得不在广大农民斗争的压力下,实行一定的让步政策。因此,战后,通过一系列政策,使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例如,对被排挤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赔偿和补助;对离开农业的青壮年农民给予从事新职业的培养费;对老年农民实行退休金制度;对医疗实行大部分免费等等。这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二、农业信贷政策

法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农业信贷政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的资金。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法国农业资金的来源几乎全*私人企业。战后,政府才把农业投资正式纳入国家预算,每年国家农业事业费的支出约占国家预算的13%左右。法国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以贷款为主。贷款期限分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短期原则上以农业年度为限,不得超过十八个月;中期一般以十五年为限;长期一般不超过三十年。近年来,这三种贷款的金额都有较大的增加,而利率则不断降低。1966年至1969年,短期贷款金额由90.5亿法郎增加到122.3亿法郎;中期贷款金额由186.1亿法郎增加到328.3亿法郎;长期贷款金额由73亿法郎增加到109.1亿法郎。按年终累计数计算,1970年末国家信贷总额为619亿法郎,而到1975年末则达到1390亿法郎,五年之间增加了一倍以上。

法国政府为了贯彻土地改组政策,扩大农场经营规模,鼓励机械化生产,促进农业专业化和农工商一体化,对上述农业资金实行低利贷款政策。这种低利贷款约占全部贷款的三分之一,每年发放200亿至250亿法郎。利率约为3—4%,比一般贷款利率约低一半之多。为了使这种贷款有利于实现农业现代化,从1960年开始,法国政府规定对所谓“不生利的农户”(主要是指中小农户)停止发放这类贷款,而仅发放给有许可证的合作社和大户。1970年起对享受畜舍现代化贷款的农户,规定了牲畜饲养最低头数。

法国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农场自筹资金所占比例很小,而借入资金的比例则不断扩大,国家贷款已成为法国农业现代化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一些生产规模较大的农具合作社,国家贷款竟占其投资总额的80%左右。

  三、价格干预政策

为了防止农产品价格暴跌,以及利用价格来调节农业结构的改革,法国政府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干预政策。其基本办法有:其一,事先规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和干预价格。当市场价格下跌时,国家予以价格补贴。其二,事先规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和干预价格。当市场价格下跌至干预价格时,国家或有关机构按干预价格大量购进;当市场价格上涨至目标价格时,按目标价格抛售。其亏损由国家补贴。其三,鼓励农产品廉价出口,其与世界市场价格的差额,由国家予以津贴。至于价格水平和具体办法,根据共同体的共同农业政策的规定实施。

这种价格政策,对于促进生产的发展,调节供需矛盾,都起了很大作用。但对政府来讲,是一笔很大的开支。每年用于农产品价格补贴的开支约近90亿法郎,大约相当于谷物产值的一半以上。

四、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教育工作


法国农业科学研究分属农业部和合作部两个系统。农业部直接领导的有法国农业研究院和国家农业试验研究中心两个研究机构。法国的农业研究院是全国农业最高学术研究机构,设有9个学部,在全国各农业区设有19个研究中心,共有264个设备完善的试验室,拥有一支7000人的科研队伍。战后从1946年建院以来的30多年中,这支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科学技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培训具有现代化农业知识和技术的人才,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法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教育工作。在法国除大量设立高等农业院校外,还在乡村普遍设立农业中学,为有继承权的农场主的子女进行免费教育。法国政府对农业经营者规定了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凡是申请经营农场的青年,都必须受过九年制的中等学校义务教育,然后进农业基础学样学习三个月,再到农场当三年学徒(其中必须有一年到别人的农场劳动,有半年到一年从事畜牧业劳动)。学徒费用由国家开支,期满经考试合格才算毕业。毕业后有的还要地省或市(县)办的农业学校学习半年农场管理知识,才算取得从事农业经营的资格,领到毕业证书,凭这张证书才有资格向政府申请低息或无息贷款,经营农场。为了避免由于多子女引起的土地、农机具等分散,国家还规定农场主的继承人只许选择一个,一般都是根据掌握农业科学知识的水平进行择优选定的。农场主普遍具备经营农业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组织管理才能,是发展农业最基本的一个条件。法国政府十分重视这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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